一个人跑步
冬日里的鲁汶在傍晚时分就已经黑黢黢的,砖红的小城一股脑儿得都罩在昏黄的路灯中。淅淅沥沥,还下点儿下雨。今年是个暖冬,可比台北舒服些。听说台北那股子冰冷,冬季还是到鲁汶来看雨吧。我总是小心翼翼地爱着鲁汶的雨。这里的雨很随性,随来随往。(似乎只有两小时内的天气预报才能说得稍微准一点。)它通常是安静的,一点儿都不闹腾。有时候大雨,它就可劲儿了下,像个自娱自乐的、还不会用学步车的孩子。没三五分钟,或许就过去了。天很低,满是像赶着聚会一样的云层,跑那么快。几乎是不会放晴了。过阵子它又开始下,或许就下了一整夜。
近来生活过得平常。很一个人,吃饭工作学习,走路借书撑伞,睡觉弹琴跑步,生活。每件事都做得专注,专注得做完了一件就不知道如何过渡到下一件。下午四点以后,楼道里的脚步声多是为了离开而响起的。几乎没有人上班到晚上七点或者八点以后,因为那个时间是用来与家人朋友或情人爱人吃晚饭的。与往常一样,我也该下班了。可越是用心工作,停下来的那一刻,就越能感到空气有多稀薄。就好像高速行驶的列车轰隆隆滑过轨道,哪怕按照既定的时间和程序让它慢下来,它也只会笨笨地愣在那轨道上,没有方向感,没有安全感。因为,不奔跑的它从来不知道自己该向何方。
这便是被称作“孤独”的东西吗?是一个人对着电脑、对着蜡烛、对着一个人的房间和墙壁吗?是影子还是黑暗在做伴?这样子,还好吗?
仔细想来,正是这样的孤独给了自己某种近乎不要脸的幸福感。人,就总是要与人在一起的。我并不是赞同所谓“群居动物”的观点;而是从人的灵性生活来说(不是——性生活),每个人都需要与外在于自我的任何东西产生联系。对,任何东西,其实也不一定非要是人。真的是任何东西,宠物或者一本书、一盏茶,哪怕是所暗恋的对象,或是最近在赶的文案、报表,或根本渴望不可及的“梦想”,再或者是一摊砸在手里的生意,甚至你的敌人。任何的一种联系都可以成为证明自我存在的论据,联系越多,自我存在感就越强。然而,当联系过多的时候,物理神经就累了,更别说那颗操碎了一地的心了(不是——节操碎了一地)。逃避、切断联系,便是最好的自我解放。刘瑜写过像一个星球一般的孤独,尼采也写过与影子的对谈,还有首老歌大概叫做“寂寞让我如此美丽”。他们都是借着孤独感才能营造自己的空间罢了;而“孤独”本身,并不是主题。所以,一个人的世界里,满是幸福。因为你可以进退自如。
为什么这样的幸福感又很不要脸呢?因为你可以进退自如。衣食足、仓廪实,什么样的情绪不是无病呻吟呢?还能思考是否孤独的问题,这表示脑细胞未死完、体力没透支、身体无疼痛。至少在拎起孤独这个东西的时间里,没有要去忧虑的生计,也没有值得悲伤或痛哭的变故,甚至都没旁的悲惨世界来分这颗孤独的心。这样孤独着,是没有去挤一号线,也还不是吃不起庆丰包子(虽然眼下吃不到),呼吸还算顺畅,并没有堵在半路并夹在满满一公交车的羽绒服中间。有孤独的资本,就已经很不要脸了,不是吗?无论身在何方,大家都只是要活着,要活着。若是还能腆着一脸的孤独,待到明年春花开,便已是莫大的福气了。
于是,我去跑步。 黑夜、细雨、森林,一个人跑步。
生活就复杂不起来了。